桃江县中医院接受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复查
发布时间:2016-11-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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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中医院接受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复查
11月17日,省红十字会副会长陈希武一行,到桃江县中医院进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年度复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测试、调查走访等形式,详细核查了桃江县中医院作为红十字冠名医院所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等情况。
2003年4月桃江县中医院冠名桃江县红十字医院以来,在市、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结合医疗卫生服务实际,积极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不断完善组织建设、规范经费管理、严格依法行医、开展社会救助、推进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募捐、实施群众性救护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陈希武对桃江县中医院作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所开展的人道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10多年来,县中医院严格执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把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与红十字工作紧密结合,在传承人道主义精神、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推动社会文明、扩大红十字影响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红十字冠名医院的声誉。
陈希武指出,冠名医疗机构开展的人道服务工作是红十字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他希望市、县红十字会要创造发展条件,积极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提供参与公益、回报社会的发展环境;桃江县中医院今后要更加突出红十字元素,利用好冠名医院平台,让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有更大的影响力、更强的生命力和更好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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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桃江县红十字会作者:贺小玲、廖艳萍

